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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医院报销流程
释义
    一、工伤医院报销流程
    工伤医院报销流程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有: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三、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的方面有: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
    [3]《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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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