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的继承人是谁 |
释义 | 一、父亲的继承人是谁 父亲的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不属于法定继承。法律网提醒你,遗嘱不算法定继承,二者性质不同,遗嘱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进行继承的情形,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时间进行继承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三、继承权可以赠与孙子吗 继承权是具有专属性的,所以继承权是不能赠予给其他人的,如果继承人想赠予继承权的,继承遗产后再将遗产赠予他人和赠予继承权的效果是一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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