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丢了在异地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在异地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在异地不可以补办。民政局只在省内联网,本人须在原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调档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该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一份在民政局归档。 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该民政局长期保管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档案,包括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离婚判决书副本。 补办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可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申请查阅离婚协议,工作人员会将档案调出,根据其本人的申请,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 二、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 三、协议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夫妻自愿协议离婚的,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时,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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