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避处罚摩托拖行交警500米,妨碍公务如何处罚 |
释义 | 【事件经过】 2016年1月28日报道,26日,贵州赤水,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由于骑行时没有佩戴头盔,遭到交警拦截。但该摩托车驾驶员为避处罚,加速逃走,拦截的交警被拖行500米。直到后面该摩托车被群众逼停,才停下来。事后,因妨碍公务,该驾驶员被拘留10日。 【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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