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以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2.犯罪起因不同。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 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 4.行为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区别于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随意殴打他人。 二、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标准: 1.构成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本罪致被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被害人重伤残疾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死刑。 三、故意伤害罪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致人轻伤、情节轻微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致人重伤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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