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逮捕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逮捕与批捕的区别是: 1.执行的主体不同 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 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 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 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批准是批准逮捕。 二、嫌疑人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嫌疑人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判刑是由法院来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逮捕只是一种在发现犯罪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在逮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继续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三、逮捕令家属必须签字吗 逮捕令家属不需要签字。法律网提醒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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