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非法拘禁犯什么罪 |
| 释义 |
一、非法拘禁犯什么罪 非法拘禁犯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三、非法拘禁多少小时才算犯罪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拘禁24小时就算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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