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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做工伤鉴定
释义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做工伤鉴定
    以下情况下可以做工伤鉴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进行。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三、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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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