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期间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吗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期间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吗 行政拘留期间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被拘留人应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经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二、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保释吗 行政拘留不可以保释。 1.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 2.保释的法律术语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不能运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 3.行政拘留期间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申请。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 三、患病人员是否可以行政拘留 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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