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起诉到哪个法院 |
释义 | 一、欠款起诉到哪个法院 欠款起诉到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款怎么去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欠债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能证明借贷与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 三、欠条到法院起诉有效吗 有用,欠条或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但能否胜诉,还要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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