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流程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流程如下: 1.原告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并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三、行政诉讼的管辖包括哪些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包括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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