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为挪用公款 |
释义 | 一、如何判定为挪用公款 如下判定为挪用公款: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上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判刑是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法律网提醒您,分别是: 1.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十年、十五年、或者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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