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需要哪些手续 刑事拘留需要手续是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多久能探望 刑事拘留是不能探望的。只能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刑事拘留多久能取保出来 法律网提醒,刑事拘留能取保出来的时间一般在二十四小时后。因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讯问被拘留的人,超过讯问的时间,如果被拘留的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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