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需要配偶到场吗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需要配偶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一定需要配偶到场。 遗嘱公证如果是立夫妻共同遗嘱的,则需要配偶在场。遗嘱公证应提供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财产凭证、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订立好的遗嘱。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遗嘱公证还可以改吗 遗嘱公证还可以改。公证遗嘱生效前,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公证过的遗嘱有效期多长时间 公证过的遗嘱没有有效期。法律网提醒您,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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