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开除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开除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开除员工的流程: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通知工会;向劳动者递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通知所在部门及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被公司开除公司可否要求赔偿 被公司开除的赔偿情形: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开除员工要符合下列条件: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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