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释义 | 一、哪些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下列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如何确定管辖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原则是: 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兼顾各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均衡负担; 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7.管辖恒定原则。 ![]() 三、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是:起诉、受理、审查、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步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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