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
释义 |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最少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 1.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破坏交通设施罪可以构成累犯吗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构成累犯。法律网提醒您,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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