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何办 工伤认定有争议应该如下解决: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材料如下: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 三、工伤鉴定完毕多久可以拿到钱 工伤鉴定完毕在三个月内可以拿到钱。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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