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以前的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一、公司转让以前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转让以前的债务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对转让前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提供担保,公司转让后,原债务由转让后存续的公司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如下: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转让行为获得了债权人同意。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二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区别是什么 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债务转移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有着较大区别:主要是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发生消灭,债务人将退出该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而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仅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债的主体,债务人并不退出原来债的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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