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范疏导方针 |
释义 |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工作的指导方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注意防范纠纷的发展激化、转化、及时疏导,使纠纷顺利解决。为贯彻这一方针,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注意对群众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防止纠纷发生。民间纠纷虽属人民内部矛盾,但若处理得不及时、不正确,就有可能激化,甚至转化为刑事犯罪,给社会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闽此,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掌握民间纠纷的发生规律,及时发现民间纠纷的苗头,及时劝阻、及时调处、必要时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对比较重、复杂的民间纠纷,除及时调解外,还应积极与司法部门联系,以便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对发生的纠纷,要积极疏导,排解当事人的思想症结,依据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说服教育当事人,使当事人提高认识,消除隔阂,互相谅解,从而达到解除纠纷、消除犯罪潜在因素的目的。防范疏导方针的贯彻执行,对预防纠纷发生、减少犯罪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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