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有什么时限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有什么时限 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时限有二年以内。法律网提醒,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流程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流程:在提起诉讼前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在48小时内法院会作出裁定;裁定予以保全的,通过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应当立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 三、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因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错误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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