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人身损害赔偿款由谁负责 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就是赔偿义务人。法律网提醒,具体情况如下: 1.有行为能力的公民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义务(打架的致害人,交通事故的司机等)。 2.二人以上共同侵权的,包括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的,或虽无共同故意或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是共同赔偿义务人。 3.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根据过失大小及原因按比例由行为人担责。 4.共同危险人对他人人身安全实施了危及安全的行为并造成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共同危险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成为共同赔偿义务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损害后果不由其行为造成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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