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 |
释义 | 一、哪些人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 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的人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识字而无法自己准确知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盲人双目失明而看不见遗嘱的内容、聋哑人不能听见遗嘱的表述等,这些人均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通过遗产继承和受遗赠而能直接或者间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说,遗嘱中所涉及的继承人时范围、遗产分配等与他们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 二、公证遗嘱见证人需几个 遗嘱到公证处去进行公正,是不需要带见证人的。公证员就是见证人。而公证人员至少需要一个公证员和一个助理。所以见证人至少需要2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见证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网提醒您,见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见证遗嘱,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的遗嘱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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