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步骤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步骤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2.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如果患者不能接受,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或者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情形 以下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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