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个部门 |
释义 | 一、施工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个部门 施工合同备案机关是工程所在地的行政建设部门。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建设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建设施工合同同的生效要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施工合同一方违约如何处理办法 一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已经不适合履行,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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