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
释义 | 一、哪些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下: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什么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 1.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5.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法律网提醒您,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6.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7.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有哪些 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3.破产人。 4.外国人。 5.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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