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具体是什么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具体是: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二、法院怎么能判缓刑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三、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是监所办理吗 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不是监所办理。案件按照立案普通管辖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批捕也是由同级检察院负责。 《刑事诉讼法》规定,批捕必须由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只有监狱内发生的案件是由监狱立案侦查的。而缓刑期间的新罪很明显不是在监狱内发生的。案件按照立案普通管辖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批捕也是由同级检察院负责。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撤销缓刑,与原罪数罪并罚;缓刑考验期间犯的新罪,在考验期结束后才发现,也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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