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土地使用证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条件 申请土地使用证条件: 1.申请登记的土地在本行政区域内; 2.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登记); 3.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4.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相关权属证明材料相符。 二、土地使用证的变更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 4.因离婚发生的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 5.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变更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 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房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且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是不能够被证明的,而且大家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而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够进行交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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