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个税新政策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个税新政策 二手房买卖个税新政策如下: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两种情况: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二、二手房过户有哪些流程 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网提醒您,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交易,都需要进行房产转让,转让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对财产进行评估。 3.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转让,申报成交价格,领取成交回执。 4.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 5.地税部门出票,买卖双方(或经纪人方代理)缴纳转移税。 6.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了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 三、二手房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二手房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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