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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能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释义
    一、谁能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能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根据鉴定的项目有所不同,一般是300元至600元一人。不过每一个机构它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可能是上千。法律网提醒您,无论是多少,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二、交通事故鉴定如何判决
    1.交通事故鉴定在诉讼中是确定损害赔偿标准的一个重要依据。鉴定的效力大小由案件的性质以及鉴定的机构所决定,一般是没有高低之分的,哪一个鉴定最科学、最具有说服力就采用哪一个鉴定
    2.鉴定结论是一种证据,虽然鉴定结论由不同级别的部门做出,但其证明效力没有高低之分,至于哪个结论更科学,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应由审判人员综合案件全部情况做出判断。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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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