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资料都要准备哪些 |
释义 | 一、诉讼资料都要准备哪些 诉讼资料都要准备以下: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法律网提醒,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诉讼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诉讼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