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到期50年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产到期50年后怎么办 房产到期50年后办法如下: 1.首先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一般来说如果土地没有其他特殊用途,管理部门会批准续期,只需要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就可以。但是如果房屋已经变成了危房,一般不会得到审批;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如果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很有可能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那么就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如果提出了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但是根据规定,申请没有得到审批,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房屋产权年限是多少 1. 居住用地七十年; 2. 工业用地五十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三、房屋产权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屋产权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流程大致如下: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法律网提醒,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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