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结算纠纷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工程结算纠纷期限是多久 工程结算纠纷期限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起诉工程结算合同纠纷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 2.承包合同; 3.承包方的营业资质等材料; 4.与结算有关的合同材料; 5.起诉状,以及起诉人身份信息材料、被起诉人身份信息材料; 6.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 三、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开始的时间有所不同。 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方式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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