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立遗嘱遗产怎样分配 |
释义 | 一、没立遗嘱遗产怎样分配 没立遗嘱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法律网提醒,“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二、遗产继承有年龄要求吗 遗产继承没有年龄要求。《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三、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范围如下: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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