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否一定为无效婚姻 |
释义 | 一、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否一定为无效婚姻 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的。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可以退彩礼吗 无效婚姻的彩礼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法律网提醒您,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三、怎么起诉婚姻无效 如果以重婚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由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确认之诉。法院经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的,应作出婚姻无效的决定,并通知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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