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区分 |
释义 | 一、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何区分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如下区分: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 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三、债权人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网提醒您,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或者权利人放弃撤销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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