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否有效? 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没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企业试用期可以辞退职工吗 企业试用期可以辞退职工,但是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在哪些方面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哪些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法律网提醒,在辞退的时候要注意如下几点: 1.用人单位针对每个岗位需拟定录用条件并应在劳动者入职前或入职时向劳动者公示。 2.用人单位还应对录用条件予以合理界定、细化,以便在考核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时具有可操作性。 3.注意及时保留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据。 4.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必须在试用期到期前送达劳动者。 三、企业试用期辞退员工要支付工资吗 企业试用期辞退员工要支付工资。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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