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二、借款合同的认定标准 认定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准有借贷双方是否有借贷合意,包括借款合同、借条及其他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还审查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及收条等能证明借款交付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三、民间借款合同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网提醒你,对于民间借款合同管辖的确定方法主要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3.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由出借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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