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呢 |
释义 | 一、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呢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女方处于怀孕时、孩子出生未满一周岁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还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的。法律网提醒,且撤诉分为两种形式。即原告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且法院准许的,可裁定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证明子女身份的材料,子女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等证件; 3.书面起诉状; 4.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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