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财产怎样分割 |
释义 | 一、解除收养关系财产怎样分割 解除收养关系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分割,按份共有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看出资等情况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三、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解除收养关系起诉状这样写: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列明诉讼请求事项是解除收养关系争议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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