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天自离不给工资 |
释义 | 一、三天自离不给工资 三天自离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不收费。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标准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三、什么情况可以扣工资 下列情况可以扣工资: 1.依法由用人单位代扣费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5.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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