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保护方式包括 |
释义 | 一、物权保护方式包括 物权保护方式包括如下: 1.返还原物 2.确认物权 3.排除妨害 4.消除危险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所有权取得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物权所有权取得方式如下: 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利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 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3.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4.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5.拾得遗失物。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6.国有化和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 ![]() 三、物权包含哪些权利 1.自物权与他物权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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