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公司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费用等; 3.破产人欠缴的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债务偿还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提起仲裁。 三、企业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5.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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