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过婚再结婚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离过婚再结婚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过婚再结婚领证需要携带的证件根据双方的户籍或者国籍有所不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地区居民需要的证据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二、女方再婚抚养权会变更吗 女方再婚抚养权原则上是不会变更的,不过实践中需要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出发决定是否更改抚养权,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还得征询孩子的意见,是愿意跟父亲还是母亲来共同生活。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确实有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情况的,另一方也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三、女方再婚孩子改姓怎么改 女方再婚孩子改姓需要按照如下步骤改: 1.女方先要与孩子生父协商。 2.协商一致后,双方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婚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申请报告到派出所办理改姓。 法律网提醒,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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