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抵押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一、办理房屋抵押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屋抵押材料大致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2.借款合同(主合同)。 3.抵押合同。 4.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法律网提醒,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6.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如下: 1.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此份合同的法律效力。 2.自抵押借贷合同签订的30日内,双方持借贷合同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借贷人就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材料,这个时候,可以过滤掉那些产权不清晰、房屋归属模棱两可的房子,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保护。 3.办理好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以后,如果日后双方出现还贷纠纷,债权人对于抵押的房产则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三、房屋抵押对房屋的要求 房屋抵押对房屋的要求如下: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在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还需要当事人到房管局进行相关登记,否则将不产生对世效力。 引用法条: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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