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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有哪些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情形有: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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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