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方不交租金但合同没注明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一、承租方不交租金但合同没注明能解除合同吗 承租方不交租金但合同没注明,并且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有权换锁吗 房东催告后承租人仍不交租金的有权换锁,非经通知不得换锁。法律网提醒您,承租人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三、承租人不交租金是否可以报警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规定不支付租金的,是属于合同纠纷,警察是不处理民事纠纷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