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共同财产离婚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认定要看财产是否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类: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网提醒您,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分割的,只能由权利人自己享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三、夫妻财产可以公证吗 夫妻财产可以公证。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等材料,共同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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