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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抵押物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吗
释义
    一、抵押权转让需抵押人同意吗
    抵押权转让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但要通知抵押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二、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法律网提醒您: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要设立抵押权的,是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的。对于动产的抵押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抵押合同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权,就需要在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以后,才会发生抵押权的,如果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是不会设立的,但是抵押合同是不会受此影响的。
    
    三、抵押合同期限多少年
    抵押合同期限的年限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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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2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