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多长时间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至少三十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三、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不需要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引用法条: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5]《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6]《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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